河南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款为人民币20019.65万元。
河南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款为人民币20019.65万元。
近日,河南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位于长垣市东北部,设计规模为8万吨/日,特许经营范围为山海大道以北的城区,出水水质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款为人民币20019.65万元。本项目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4元/吨。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对外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项目总体预算投资,本项目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4元/吨;
(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由中标社会资本单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3)采购范围: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位于长垣市东北部,设计规模为8万吨/日,特许经营范围为山海大道以北的城区,出水水质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款为人民币20019.65万元。
(5)项目运作方式:本次特许经营项目的标的资产为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其中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方式特许经营提标改造前形成的资产,采用委托经营方式将专项债券形成的提标改造资产的运营权转移给特许经营主体,整体采用TOT+委托经营的特许经营模式。(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和盈利能力;(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仔细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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